「FANS 17」網站已遭關閉。(圖/翻攝自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蔡姓兄弟和葉姓男子擔任「FANS 17」網站負責人,同時也是「爆料公社」代表,對此昨(16)日下午緊急發出聲明,強調「本公司僅為資訊分享平台,依法提供中立、即時的資訊服務,未參與亦不涉及任何違法行為。本次刑事偵查所涉案件,屬於負責人之個人行為,與本公司營運及經營方向無任何直接或間接關係」,表示目前公司營運正常並高度尊重司法偵辦,對此案件任何不實指控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呼籲外界保持理性與客觀,尊重司法調查結果,避免擴散未經證實的訊息。
「爆料公社」針對非法上傳成人片消息緊急發表聲明。(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針對此聲明律師陳怡凱在臉書PO出個人看法,他認為既然公司負責人已被羈押,那這份聲明是由誰代為發布?倘若不是負責人,聲明者能就公司的立場負責嗎?然而,此聲明書只蓋上公司大章,卻沒有壓小章署名?最後提到若聲明者沒有涉案,理應就案情一無所知,為什麼能夠斬釘截鐵地說公司「未參與亦不涉及任何違法行為」?

律師陳怡凱在臉師粉專發表個人看法。(圖/翻攝自臉書@一個律師的筆記本)
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留言調侃「這就是非負責人發出的負責人聲明」、「爆料公社自己被爆料,好慘要陷入輪迴了…」、「看起來就只是想發文撇清…」,也有人認為這就像過去李文宗、李文娟被抓時,卻還有人代為發布一樣,反而進一步提高涉案的可能性,無奈嘆這行為簡直是「此地無銀300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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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35條第1項:「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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