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今早在官網以「封面故事」為題刊載大篇幅系列報導宣稱,京華城案是柯文哲收賄的開始,2020年收到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第一筆賄款後食髓知味,悄悄執行「屯田計畫」並且成立「眾城公司」,形同白營的黨營事業,目標要募款20億元,還打算成立控股及創投公司統整金流,以利收錢規避《政治獻金法》對政黨資金的監管。
對此,民眾黨今高分貝發出聲明怒批,《鏡週刊》報導指稱,「屯田計畫」眾城公司集資20億及黨營事業等相關內容云云,與該黨毫無關係,其從未介入該公司運作,週刊所述內容通篇臆測,沒有具體實證,根本望文生義。
民眾黨痛批,《鏡週刊》及北檢刻意放消息、羅織罪名,企圖為結案前形塑輿論氛圍,未審先判,再次打擊司法公信力;而在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下令徹查洩密案後,《鏡週刊》更加肆無忌憚,甚至將所謂「起訴書」具體有幾頁都寫出,狠狠打臉刑泰釗,想問邢泰釗檢察總長睡醒沒?
民眾黨也認為,媒體做為第四權應該善盡社會責任,一分證據說一分真話,但《鏡週刊》反其道而行,看到一間公司就說一堆鬼話,淪為台灣社會負面教材,令人遺憾。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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