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麗文昨日在網路政論節目中指出,若黃珊珊投錯票不是故意,那她也未免太心不在焉,民眾黨這麼寶貴的幾席不分區立委中,照理說一個委員應該當兩個當,而且要非常認真不斷求表現才對,但黃卻吊兒郎當、心不在焉,犯錯後的態度也不是非常懊悔,而是覺得那又怎樣,道歉更有點心不甘情不願,其實她脾氣、架子還挺大的!
國民黨前不分區立委鄭麗文。(圖/翻攝自鄭麗文臉書)鄭麗文說,對於民眾黨團而言,像是投錯票這種事,就應祭出像樣的黨紀處分,不給她去參加黨團會議是處分嗎?這應該是賞賜吧,這不是讓黃珊珊放假嗎?為何其他白委做苦工累得半死,每個人辛苦地負責很多事情,現在卻免除黃很多責任。
鄭麗文質疑,下次大法官人選同意權投票,難道還要問黃不能投錯嗎?倘若投錯就直接換人了,畢竟民眾黨團存在兩年條款,屆期後,就要換不分區排在後8位的立委上陣,「我如果是民眾黨,就直接換人,換了又怎樣,換了不足惜,而且要立威啊!」
針對相關已做出的懲處,鄭麗文認為,時值民眾黨風雨飄搖的時刻,更應展現對黨支持者不離不棄、高度負責的態度,珍惜如此的政治成果,畢竟白營的不分區立委都是小草支持出來的,民眾黨團要拿出雙倍好的表現才對,黃珊珊這樣漫不經心、吊兒郎當、無所謂,那就換人當立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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