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昨日被送往北檢。(圖/民視新聞資料照)北院昨晚7點半召開接押庭,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柯文哲的辯護律師團質疑,檢方是「先射箭再畫靶、拼湊金流入人於罪」,先是指控柯文哲在2022年10月到2023年1月間,從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手中收了1500萬元,卻說不出在什麼時間、地點,「證據在哪裡?」另外,檢方指控柯文哲,收朱亞虎用人頭支付210萬政治獻金,認為是非法給京華城20%容積獎勵的對價;檢方稱20%容獎價值逾200億元,但「210萬僅佔萬分之一,跟行賄行情7%到10%不成比例」。
柯文哲律師認為,檢方指控柯(左)收取沈慶京1500萬元(右),卻說不出在什麼時間、地點。(圖/民視新聞資料照)面對質疑,檢方反駁指出,林洲民在柯文哲台北市長任內、擔任都發局長,已證稱柯文哲「全程參與京華城案」,林洲民清楚告知柯文哲,京華城改建案位於商業區、屋齡未達都更年限,不能適用都更獎勵,然而柯文哲仍執意推動,更直喊「各位可以不相信檢察官,但應該相信證據!」
檢方反擊,前都發局長林洲民已證稱柯文哲「全程參與京華城案」。(圖/民視新聞資料照)本案歷經近5小時審理,柯文哲辯護律師以柯有高血壓、心律不整和心臟電燒病史,繼續羈押恐危及生命;加上高齡93歲的柯爸又因肺炎而命危,家屬希望柯能回家陪伴。最終北院在今天凌晨3點15分宣佈,重要證人於偵查中均已具結證述,相關事實晦暗不明之風險已經降低,無繼續羈押必要;另外檢方雖指同案被告許芷瑜逃亡在外,但未指出許芷瑜涉案之情節,故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北檢可抗告。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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