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黃帝穎指出,北院凌晨裁定柯文哲以新台幣3,000萬交保,法律上是法官認定柯文哲收賄圖利等「罪嫌重大」,但沒有羈押的必要,所以3000萬保金及限制出境等替代羈押。
不過,檢察官如認帳房橘子潛逃等事由仍有羈押必要,黃帝穎表示,還有兩個方法改回羈押。首先是檢方對北院交保裁定提起抗告,由高院審酌羈押要件;再者,則是另案聲押柯文哲,由強制處分庭裁酌羈押。
黃帝穎強調,柯文哲除了已起訴的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法案,在北檢尚有四大案偵辦中,均可成為另案聲押的基礎。其中,百億元標案的魚果市場案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有關,橘子潛逃的串證滅證風險在魚果市場案同樣存在,因此檢方仍可另案聲押柯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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