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27日正式偵結起訴,全案徹夜移審北院召開接押庭後,裁定民眾黨主席柯文哲3000萬、威京主席沈慶京4000萬、應曉薇1500萬、柯文哲前帳房李文宗800萬(偵查時200萬交保,共1000萬元)、已認罪的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500萬交保,5人皆限制出境及出海。
北檢不服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共4人獲得交保,於27日晚間21時30分正式遞狀提出抗告,北院收到相關卷證後移送至高院分案審理,今早9時許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下午15時重新召開羈押庭,包含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黨團總召黃國昌、副秘書長許甫、組織發展部副主任林昭印與網紅四叉貓(劉宇席)到場聽庭;北檢派出檢察官林俊廷、廖彥均、黃琬珺,對決柯的王牌律師團鄭深元、陸正義與蕭奕弘,稍早庭訊已經結束。
林俊廷指控,柯文哲隨身硬碟Excel工作表上所記載之「小沈(沈慶京)1500」的內容,柯迄今都沒做出解釋;另亦未說明是否有指示許芷瑜逃亡。
同時檢方在論告時,透過投影片秀出柯文哲辦公室中被搜出撕碎的「晶華Orange→出國」的字條,因此橘子在本案中事關鍵角色;因為根據柯的通聯記錄,都是以「晶華」來指京華城,因此認為紙條就是下令橘子出境。
檢察官也說,橘子不只有一隻手機,還另外申辦了一隻設定使用者為「羅廷瑋」的手機給柯文哲使用;橘子曾在今年8月15日透過該機致電柯的律師鄭深元,當時鄭接獲電話後詢問,「請問閣下您是?」
另一名檢察官則提出「五大理由」表示,本案偵查審辦最大的關鍵就是預防串證,第一,交保只能預防逃亡,電子腳鐐也無用;第二,共犯、證人遍及柯的生活、工作與交友圈;第三,原裁定柯「日常生活家庭及工作所需」能與柯妻陳佩琪相處的定義過於模糊,現實無法切割。
第四,就算院方並無舉證的責任,但有「發現真實」的義務;最後,本案仍存在高度串證的可能,倘若未來仍未羈押,恐怕會影響審辦或調查後續的「真實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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