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慶元昨(2)日晚間在臉書連續發文,表示柯文哲再遭羈押「不出所料」,並解釋地方法院與高等法院之間的裁決過程及關係。
葉慶元指出,「台北地院第2次裁定,雖然提高交保金到7000萬,並且要求柯文哲戴電子腳鐐,但是對於高院前次裁定的第1點(柯、應、沈、李4人均涉犯重罪,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似乎並未提供充足的回應」,強調高院具體點出柯文哲等人在檢察官發動偵查之前疑涉勾串、滅證的行為,因此要求地方法院針對如何避免勾串、滅證加以考量。
葉慶元解釋,「地方法院的裁判,必須受到上級法院的拘束」,因此高院既然已經兩度撤銷地方法院交保的裁定,並且點出柯文哲等被告具體涉及勾串、滅證的行為,地方法院理應會以此做成羈押的裁定,「不大可能會再度准許柯文哲等被告交保。」
對於抗告的次數限制,葉慶元則說明,目前刑事訴訟法並沒有特別次數的限制,「如果地方法院裁定羈押,則換成被告可以抗告」,強調不管交保與否保,地檢都可以再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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