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國稅局提醒,繳清稅款後,才能出境。(圖/民視新聞網)
南區國稅局表示,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3項規定,個人欠繳已確定稅捐在10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200萬元以上;或在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個人欠稅在15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300萬元以上。經稅捐稽徵機關依規定審酌符合限制出境條件者,即報由財政部函請內政部移民署限制該個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
解除出境的最快方法有2種,繳清全部欠稅或提供全額擔保。(圖/民視新聞網、翻攝自圖庫Pexels)
此外,南區國稅局也提醒,納稅義務人被限制出境後,「繳清全部欠稅」或「提供全額擔保」,這2種是最快解除出境限制的方法,若僅繳納部分稅捐或向行政執行分署辦理分期繳納,在稅捐未全部繳清前,還是無法解除出境限制。小編提醒,還沒繳清稅款的民眾,務必儘速繳清或辦妥足額擔保手續,繳清後再準備出國事宜,避免無法出境的窘境,破壞過年出遊的好興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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