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群貼出一名柯粉的言論,對方先是聲稱:「無罪推定原則應該是你的職業操守;不然怎麼敢頂著律師頭銜,講這種沒有羞恥的話?」林智群無奈解釋:「無罪推定原則是法官要遵守的,不是律師,你不知道喔?律師代表告訴人,當告訴代理人告人,就是認定對方有罪啊!跟無罪推定有什麼關係?」
林智群點出,無罪推定原則是法官要遵守,並非律師。(圖/民視新聞資料照)他進一步說,律師在訴訟裡面就是選邊站,不是幫原告(告訴代理人、自訴代理人),就是幫被告(辯護人),不是公牛隊就是爵士隊(1998年NBA總冠軍戰組合),你拿「裁判守則」要求球員?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最後林智群狠酸柯文哲激進支持者,笑稱:「小草想像的世界是這樣子:當事人:『律師我被綠了,我要告小王』;律師:『依照無罪推定原則,三審定讞前,就是無罪,我不能接你這個案子。』。」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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