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益中認為,還沒通緝之前,檢方其實是以政治獻金法「證人」的身分請他回來,因為一直不回來,所以最後才改成是以政治獻金法跟貪污治罪條例的被告去通緝他,「可是橘子其實也不用怕,像黃帝穎律師講的,朱亞虎他也是被告,但只要坦白跟檢方交代就好,檢方都會跟他談好條件,回來可以當污點證人,也一定會跟法官去求情,盡量讓你得到緩刑的機會。」
柯案關鍵人物遲遲未歸,柯文哲想要恢復自由之身可能是一大困難。
免責聲明:本文為合作外稿授權《民視新聞網》原文轉載,如對內文有任何疑問請逕與原作單位確認。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陳佩琪甩2014收據打臉史書華!吳靜怡秒下「這戰帖」:2022的趕快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