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證信函主旨為「代當事人函告台端,請於文到24小時內提出所稱內容之人物、時間、地點、金額等相關資訊,以供查證,否則當事人將依法提出訴訟,詳如說明,請查照惠覆。」
針對陳佩琪寄存證信函給鄭淑心一事,政治評論員汪潔民在《台灣向前行》節目上表示,「存證信函不是提告,假設今天我對其他人有意見,我也可以傳LINE跟他講,請他24小時之內要道歉或舉證等等,跟存證信函的效果一樣,只是要表我已充分告知對方,通常是嚇唬對手的種方式,要告就直接告了,為什麼還要發存證信函?某種程度也是想講給小草聽,告訴他們我們硬起來了,要提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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