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近期接獲許多民眾來電詢問,集資買彩券中獎「獎金有無涉及贈與稅課稅」?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贈與是指「財產所有人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予他人,經他人允受而生效力之行為」,不過民眾找親朋好友集資買彩券,中獎獎金是按出資額比例分配,因此「此行為非屬贈與,免向戶籍所在地之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而且集資買彩券屬於民眾經常性活動,無須事先向國稅局報備。
集資買彩券中獎,獎金按出資額比例分配,此行為非屬贈與,不必申報贈與稅。(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不過國稅局提醒,簽注前要記得以紙本或網路表單填寫「集資單」,內容註明投注站、投注日期及每位出資者姓名、出資金額、出資者已確實繳款等證明文件,並拍照提供給各位出資者留存備查。如果最後幸運中大獎,不僅可作為中獎獎金分配依據,提供日後國稅局查核審認。另外,若分配中獎獎金時涉及贈與的情況,像是有人將獎金贈送給他人,且一年內的贈與總額超過244萬元免稅額,贈與人需在30天內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若未按規定申報,可能面臨罰款。
民眾簽注前要記得以紙本或網路表單填寫「集資單」。(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事實上,過去就有許多因「沒有集資單」,導致獎金大幅縮水的慘況。去年10月,台南2名女子分別以200元、300元購買彩券,幸運中了6.31億頭獎,然而其中1人因拿不出合資證明,除了扣除20%所得稅,還被課10%贈與稅將近4000萬,最後2人分別拿到2.79億以及1.86億;雖然依舊是可觀的金額,但一棟台北蛋黃區房子的錢就這樣白白飛走,難免會感到心痛。
台南2名女子去年10月合資中了6.31億頭獎,然而其中1人因拿不出合資證明,被課了將近4000萬贈與稅。(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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