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網友在臉書社團分享「爸爸因未禮讓家人過馬路」,而被拍下的6000元罰單。(圖/翻攝自IG@ru04anle1)
昨(21)日有網友在臉書社團中,分享1張道路交通違規罰單,照片中可以看到,1部白色車輛駕駛行經連江縣南竿鄉福沃港一帶路口時,並未減速禮讓正在過斑馬線上的行人,反而直接開過,而在罰單上被拍下的行人,竟然是自己的兒女,因此讓原PO哭笑不得直呼,「我爸喜獲一張6000元未禮讓行人罰單,然後行人是我跟我姐...」。許多網友看到後也表示,「這個可以裱框起來,掛牆上留做紀念」、「6000塊全家福照」、「一家人就要整整齊齊的」、「這蠻好笑的哈哈哈」、「未禮讓家人」、「求爸爸的陰影面積」、「很難得的一張照」、「這張值得紀念」。
不少網友看到後揶揄,這張「全家福」可以裱框紀念。(圖/翻攝自臉書社團)
自2023年立法院三讀通過後規定,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時,未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罰鍰上限由新臺幣3,600元,提高至新臺幣6,000元」,如果遇到有攜帶手杖或導盲犬之視障者不停讓,小型車處罰新臺幣4,800元,大型車處罰新臺幣7,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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