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王義川(左)曬出李彥秀在加州富勒頓4個單位出租房的資料,並表示「你(李彥秀)一個月收租8,655美金(約27.7萬台幣)」。(圖/民視新聞資料照、翻攝自王義川Threads)
藍委李彥秀面臨公民團體罷免,近期更遭昔日對手、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不斷爆料,其在美國加州置產豪宅且未申報,陷入極大爭議;但李彥秀日前強調,自己當時對財產申報法令瞭解不清楚造成疏失,未申報1994年父親購買的美國加州爾灣房產,不過2016年6月2日購入的爾灣房產及2021年購置富勒頓房子「不是使用家庭信託基金」。然而,民進黨立委王義川透過李彥秀在加州富勒頓4個單位出租房的資料發現,她竟用信託買房,最後又賣回給自己,王義川不禁質疑,「你(李彥秀)一個月收租8,655美金(約27.7萬台幣),怎麼會說不到台灣繳稅標準呢?」。
黃帝穎指出「美國房產及收益,李彥秀有兩個法律問題要面對檢驗」;網友也表示,若有違反最高可監禁5年。(圖/翻攝自黃帝穎臉書)對此,律師黃帝穎10日在臉書發文指出,「美國房產及收益,李彥秀有兩個法律問題要面對檢驗」,首先第一個問題就是,「李彥秀美國房產及租金收益,完納稅捐是否符合美國及台灣稅法?」;第二個問題則是,「李彥秀有沒有如實申辦美國房產及租金收益?」,黃帝穎指出,不論國內外資產及收益,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均要申報。文章發佈後,網友們也表示,「虛偽陳述、稅務詐欺,最高五年監禁」、「沒有肥咖條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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