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民政局今日辦理「113年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實質審查及前後年度申報財產比對公開抽籤」。圖:民政局提供
民政局長劉思遠表示,法務部擴大授權服務提供每年8批次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授權服務,可減少申報義務人查詢財產的時間,也可大幅降低申報義務人因漏報財產而遭裁罰情形發生。同時在政風室的協助之下,該局113年定期財產申報人員,授權比例為100%。
共52人中依法務部規定比例10%計算,抽出6人進行實質審查。圖:民政局提供
劉思遠表示,建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制度有效使其財產透明,可供全民檢視,達陽光法案之效,同時藉由財產透明作為,建立清廉政府之形象,可使全民有感。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落實陽光法案精神 桃園民政局抽查公職人員財產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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