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鏡週刊》的報導,黃珊珊今天在臉書則說:「實在令人啼笑皆非」。黃珊珊表示,首先,根據《鏡週刊》的說法,這是她跟柯文哲之間的對話;縱使對話為真,為什麼它有需要特別被拉出來寫成一篇報導?這個對話的公益性在哪裡?「鏡週刊窺探他人私密通訊不夠,還需另外寫成一篇報導?」
接著,黃珊珊提到,其次,《鏡週刊》的報導似乎隱含著「民眾黨政治人物不能討論時政」的意味。對此,黃珊珊認為,說到底,民眾黨是一個多元、富有活力的政黨;民眾黨從上到下不可能只有一種聲音、一種看法。
黃珊珊稱,《鏡週刊》的報導方式,表面上是透過翻找柯文哲主席過往所有手機通訊內容寫成「調查報導」;實則以媒體之姿,翻找過去所有對話,從中做文章蓄意挑撥。秘密通訊的重要內涵,便是讓大家可以暢所欲言,不用擔心遭到報復。「鏡週刊固然有媒體的身分,但顯然在第四權的監督角色與擷取他人對話編撰報導之間,鏡週刊更傾向後者」。
最後,黃珊珊希望,進入司法程序的,就讓司法程序處理。台灣有更多更重要的事情值得《鏡週刊》調查報導,實在不需要一直在起訴書中找素材、作文章、瞎掰 。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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