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若有違法行為,汙衊民主政治,選民絕對無法接受,他也相信市選委會依法透明公正處理每個罷免案。
中選會表示,在本月7日收到罷免案後,已依法於25日內完成提議人名冊查對,現已交由南市選委會進行查對工作。
有民眾質疑台南沒有連署站,如何產出名冊,因此傳出提議人名冊有冒名連署、偽造簽名、不在籍等情事,甚至有已往生者也參與連署。
黃偉哲宣示,違法的連署依法都該剔除,根據選罷法的規定,選委會有法定職責,須依規辦理。他相信南市選委會,會依法公正處理罷免案,確保程序透明、公平。
另外,中選會也強調,從今日上午8時30分起送件的罷免案,依選罷法第131條規定,適用新法規定,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身分證正反影本;若冒用他人個資連署,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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