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著機車在騎樓內,鑽呀鑽,尋找找車位。或是發動著引擎,在人行道停車。還是為了搶快超車,直接騎上人行道,這些行為,通通都違規。為了友善行人通行,基隆市府下個月開始,要嚴格取締,騎士騎上人行道,違規者小心警察等著你。基隆市交通隊交安組長李文雄表示,如果違規,我們將以道路公務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6款,處600至1800元罰款,我們警方在3月1號開始,會針對這個違規來加強執法。民眾表示,要宣導啊,沒有宣導的話誰知道什麼時候改的,我考(駕照)到已經三四十年前的事了,誰還記得考的題目。
機車騎上人行道,找機車位。(圖/民視新聞)有騎士認為要好好宣導一下,畢竟長期以來,多數民眾從馬路騎到騎樓停車,一氣呵成,很少人會停下熄火用牽,現在警方要加強執法,有人擔心荷包不保,也有人認為,的確該保護行人。民眾表示,其實是不應該(騎人行道)啦,用牽的這個我也覺得是OK的,對,因為我覺得畢竟行人在這邊走,然後老弱或者是怎樣,其實意外其實很容易的。民眾表示,(規定)用牽的話,你要先立牌,(人行道不可以騎車是基本常識你認為呢),好像有聽過。
騎士騎著機車在騎樓內,鑽呀鑽,尋找找車位。(圖/民視新聞)依道交條例規定,汽機車不能行駛人行道,機車停車只能下車用牽的,考駕照時也考過,算是基本常識。基隆市府下個月開始,嚴格執法,提升行人通行便利性,減少人車爭道,所以不管是停車,還是離開,騎士一定要養成習慣,在行人道就別騎車,以免和自己的荷包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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