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表示,經查該案於本月6日送件,該案確有「賴O煌」代理徐姓提議領銜人的委託書為憑,至是賴、徐彼此之間是否有其他糾紛,中選會不評論,但如果司法檢察機關要求協助,選務機關會配合辦理,提供相關文件。
中選會表示,他們依法受法罷免案提議,核對領銜人的身分證、提議書姓名、戶籍人地址、身分證字號等個資是否相符。中選會也補充,如果罷免提議視委託代理送件,除了以上文件外,也須核對委託書及受託人身分證正本等文件。並再度重申不評論個案,以維護選務中立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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