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林岱樺涉嫌將政治獻金違法洗進她擔任護法會長的「通法寺」,粗估金額近千萬元;通法寺住持釋煌智,則以林岱樺父親林三郎為名,創立「林三郎覺教基金會」,合計不法金流超過3,700萬元。
高雄地院裁定指出,被告經訊問後,雖否認犯行,惟卷內有相關證據足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涉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公益侵占罪、偽造文書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及背信罪等罪)。
又被告於檢方第二次搜索時,將所使用之手機交由同寺之人員保管,該人員將之藏放在通法寺洗衣籃內;而被告於具保後仍與同案被告以電話聯繫,被告與相關共犯亦曾於2月18日相互見面,即有事實足認被告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而有羈押之原因。
審酌本案所涉金額達數百萬,而被告有前述羈押原因,以被告身為通法寺之住持及林三郎基金會之董事長,對於林岱樺助理之選用亦有相當之決定權限,認對於通法寺、基金會等本案相關之人員實具一定之影響力,尚難以具保等替代手段代替羈押,而有羈押之必要,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3款予以羈押,並禁止被告接見、通信。
通法寺住持釋煌智,遭裁定羈押禁見。(圖/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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