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檢表示,檢察官訊問後,以被告王○○、游○○均涉犯刑法第29條第1項、第277條第1項之教唆傷害、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第1項之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被告王○○另涉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犯罪嫌疑重大,認被告2人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聲請法院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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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陸遭檢方聲請羈押禁見。(圖/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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