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檢署偵辦民眾告發日前葉姓老師遭強制帶離活動現場案件,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認有必要適度公開說明如下:
民眾向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告發葉姓老師於3月2日,在活動會場遭現場工作人員強制帶離乙案,經花蓮分局報請本署指揮偵辦,本署乃立即分案,並指揮警方迅速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及保全相關證據。
經勘驗分析後,於今(5)日通知犯罪嫌疑人余明火及證人葉春蓮前往警局接受詢問,經余明火及葉春蓮同意後,至本署接受檢察官訊問。檢察官訊畢後,認被告余明火涉犯強制罪嫌疑重大,惟尚無羈押之必要,諭知交保新台幣1萬元。
花蓮地檢署將秉持客觀公正立場,儘速釐清案情及涉案人士,以還原事實真相。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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