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云科技命案!北市勞檢出手揪出「無這項紀錄」 恐遭罰15萬元

圖、文/周刊王

國內寶寶攝影機大廠「雲云科技」日前爆命案,一名梁姓技術長提辭呈,董事長曾志新一氣之下竟拿刀刺死對方後自殘,震驚社會。北市勞動檢查處表示,今(10日)上午派員對雲云科技公司實施勞動檢查,發現該公司沒有設置職場暴力預防措施並做成執行紀錄,如未有危害辨識及風險評估表等,已依法要求事業單位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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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勞動檢查處指出,勞動部已於114年2月21日修正發布「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四版),明定雇主對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應妥為規劃並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依據該指引,潛在造成職場不法侵害之行為樣態有職場暴力、職場霸凌等,職場暴力例如攻擊性的語言、恐嚇、罵髒話、毆打等;職場霸凌例如,對同仁吹毛求疵、同仁或主管以各種方式鼓動同事孤立特定勞工、主管在同仁面前對特定勞工咆哮、羞辱、威脅、名譽損毀、嚴重辱罵,雇主應多加注意上述潛在造成職場不法侵害之行為樣態,並加以防範。

另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3規定,雇主為預防勞工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應採取辨識及評估危害、適當配置作業場所、依工作適性適當調整人力、建構行為規範、辦理危害預防及溝通技巧訓練、建立事件之處理程序、執行成效之評估及改善等暴力預防措施。

勞動局高寶華局長強調,本案職場不法侵害事件已造成勞工生命損失,後續也對企業的生產力與員工工作帶來負面影響,呼籲各事業單位應重視設置預防措施,積極為員工建立安全的工作環境,設置有效的應對機制,確保勞工的職場安全。

勞檢處梁蒼淇處長指出,雇主應依法建構完善的防範措施及事件處理程序。勞檢處將持續辦理相關教育訓練並加強勞動檢查,事業單位如違反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將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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