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第一勇》節目今日談及此議題,葉元之爆料「身份證提供影本就能拿錢」,主持人徐國勇質疑葉元之是否又翻車,更喊話「講出來是哪一個人」,若說不出來那就是毀謗,是沒有指定犯人的誣告罪,徐國勇更現場教罷團「怎麼告葉元之」,他表示,葉元之上節目說「提供身份證就可以拿錢」就表示這是賄選,若葉元之有指名,那就是誣告罪,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沒有指定犯人,那就變成未指定犯人的誣告罪,則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葉元之的指控,罷團「板橋大刪元」回應,本次根本不需要檢附身分證影本,若真有其事,葉元之大可提供相關事證給檢調,只敢在政論節目放話,可信性為何,不言可喻,毫無證據的指控已觸犯選罷法第104條,呼籲葉元之懸崖勒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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