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樂樂法利」遭台灣禁止入境一案,台北市勞動局23日上午說明,依《就業服務法》第43條,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同法第68條規定略以違反第43條規定之外國人,應即令其出國,不得再於中華民國境內工作。
勞動局進一步指出,當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接獲民眾檢舉,多位未申請工作許可之外國人參加國內數個電視台政論節目,經該處查證屬實,即移送勞動局依法裁處,但因裁處對象已不在境內,故勞動局移請移民署依法辦理。
「樂樂法利」22日透過YouTube頻道說明遭台灣禁止入境,並以「我被台灣禁止入境」為標題,談及自己花了1個月的時間準備,賣掉了自己的車子與拍攝設備,終止了租約,並一一與友人道別,嚮往計畫來台灣長期發展,結果卻被禁止入境,「那一刻,我的夢碎了」。
對此,移民署同日回應,有關「樂樂法利」獲核發文化藝術類就業金卡,卻無法自美國搭機來台,因他2023年來台因非法工作案,經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裁處在案。
移民署續指,依禁止外國人入國作業規定,管制期間無法入境,因樂樂法利尚在管制期間,不符核發「就業金卡」條件,已依規定撤銷其許可,並就相關行政作業流程進行檢討;若「樂樂法利」日後符合解除管制規定,可再次提出申請。
「樂樂法利」除了是知名YouTuber外,更是一名饒舌歌手與脫口秀演員,儘管他有著白人臉孔卻能說出一口流利的中文,就是因為他曾在中國求學,就讀中央戲劇學院、南京大學,並自稱「拿共產黨的獎學金,卻走上反共道路」,更有在洛杉磯以雙語演出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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