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慶恩22年前向佳和集團負責人翁茂鍾旗下的怡華公司追債,沒想到卻反遭控偽造定存單,涉嫌《偽造文書》、《商業會計法》等罪,遭到判刑。
當案件上訴三審時,諸慶恩卻病故,而監察院在2019年9月間發現,一名司法人員為友人翁茂鍾提供訴訟案的法律意見,涉及不當行為,違反法官倫理,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也決議,將設不當行為的人員移送監察院審查。
2020年9月9日,監察院公布調查報告,有更多名司法檢調人員與翁茂鍾疑似有不當接觸,因此要求行政院、司法院查處,而司法院及法務部也依照翁茂鍾的27本筆記本擴大調查。2021年1月,法務部認定11名檢察官、檢察長及9名調查人員與翁茂鍾不當接觸,懷疑這些人與翁茂鍾極其公司案件有關,因此今(2025)年1月23日高院裁定以最高標準重新開啟調查「諸慶恩案」。
全案經過非常上訴、再審等法律救濟管道後,最高檢察署今日表示,全案撤回上訴,一審諸慶恩無罪確定。
更多新聞: 台鹽綠能弊案 蘇坤煌、蘇俊仁羈押抗告遭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