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調查,第一起案件發生於19日晚間10時20分許,陳男獨自一人在福星路散步時,疑似趁穿著裙裝的被害女子不注意時,用手機偷拍裙底,其他在場民眾察覺異狀後,立刻喝斥並上前制止、報案。
沒想到,不到一小時後,晚間11時許在不遠處又有另一名樓男以類似手法對女性偷拍,同樣也被目擊民眾當場制止,並協助控制犯嫌行動。
警方在獲報後立即趕到現場,經目擊民眾指證及對陳姓、樓姓2嫌詢問後,分別查扣2人手機及相關影像作為證物,全案依法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短短一小時內,逢甲夜市就連續發生2起偷拍案件,這2人是否為集團犯案或有關連性?將由檢警進一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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