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這次續開庭,除檢方派出3名檢察官蒞庭外,被告方的律師團也人數可觀,雙方看來都是有備而來,但庭審一開始,法官郭豫珍即表示要處理起訴後現有蒐集到的證據,來決定檢辯雙方進行證據調查與言詞辯論的審判期日,檢察官提出許多補充理由書,被告方也聲請傳喚6位證人,包括立法院法制局長郭明政,要討論勞動條件約定等問題。郭豫珍提醒「地方法院說過的,就不要再說了」,並指「大家都是法律人」,這案子不用審得「披星戴月」。
由於檢察官主張所有被告都有罪,法官郭豫珍因此要求檢方必須說明因什麼原因而都構成犯罪;相反的,高虹安等人也要反駁「為什麼無罪?」,而一審被判2年徒刑、緩刑5年的黃惠玟想要減刑,郭豫珍也提點要說明「為什麼可以減輕?」
高虹安被控擔任立委期間,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一審台北地院判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新竹市長一職遭停。本案被告還包括高虹安的前公關主任「水母」王郁文,前國會辦公室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前主任陳奐宇、前法務主任,後3人從偵查到審判都認罪。
高院傳喚王郁文等被告出庭。林啟弘攝
高院傳喚黃惠玟出庭。林啟弘攝
高院傳喚陳奐宇出庭。法官郭豫珍除取得警大犯防所法學博士,也是師大美術研究所藝術學碩士,2022、2025年都有油畫作品入選法國巴黎大皇宮「藝術之都」沙龍展,在法界有「畫家法官」稱號。
郭豫珍今天以介紹美術史的影片為例,有影片以4分48秒的時間,介紹了千年博大精深的美術史,而本件上訴案,如果5分鐘說服不了法官就是「浪費時間」,聲請傳喚證人應該要能打動合議庭,因此請聲請人再檢視調查證據有無必要。
此外,因高虹安限制出境出海時間已期滿,檢察官4月7日聲請高虹安應限制出境出海,高虹安表示「尊重法院」,但律師則認為遷徙是自由,無必要限制;此部分並沒有立即獲得裁決。
整場庭訊只用了19分鐘就結束,法官諭知7月28日再行最後一次準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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