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擔任立委期間,遭控詐取助理加班費等共46萬30元,北院去(2024)年7月26日做出一審判決,依照《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7年4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隨後內政部依《地方制度法》將高虹安予以停職,目前全案經上訴後已交由高院審理。
高院說明,高虹安聲請理由指出,限制出境、出海為保全審判程序順利進行,非為確定被告是否應擔負罪責及是否應科處刑罰;限制出境、出海事由及必要性審酌,無需採嚴格證明法則,僅需釋明「很有可能如此」即可。
高院指出,高虹安因貪污等案件,經原審認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依想像競合犯論以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7年4月,足認犯罪嫌疑重大。
院方強調,高虹安為前立委、現為新竹市長,曾經留學,可認有豐富人脈、資源及相當資力可供逃亡海外。趨吉避凶,人之本性,在重罪追訴處罰壓力下,確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
高院表示,為確保案件順利進行,司法權有效行使與被告居住遷徙自由權受限程度權衡,認有對被告限制出境、出海必要,因此裁定高虹安自4月21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若高不服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高院提出抗告狀。本次裁定成員為:刑事第23庭審判長許永煌法官、雷淑雯法官、郭豫珍法官。
高虹安日前重申,自己並無貪污不法,希望能夠盡快還自己清白;而她昨日傍晚也低調現身新竹市東區龍湖宴會廳,出席國民黨「反惡罷 戰獨裁」新竹場活動,但並未上台致詞,而是與朱立倫逐桌向黨員敬酒致意。
高虹安昨低調現身國民黨「反惡罷 戰獨裁」新竹場活動。(圖/國民黨文傳會提供)
高虹安昨低調現身國民黨「反惡罷 戰獨裁」新竹場活動。(圖/國民黨文傳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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