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員警涉入包庇非法案件,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回應,此案由警方偵辦刑事案件時,發現自家員警疑涉不法,即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該局,於昨(23)日搜索約詢相關員警,訊後3人羈押獲准,另2人各以10萬元交保。
案件發生後,警局決定有關涉案羈押同仁「一律免職」;幼獅、永安及新屋派出所長各記過二次、督察組長記過一次,均調整非主管職務;另分局長也記過二次。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重申,對於員警違法違紀案件,均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以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若有違法從嚴究辦,以淨化警察陣容,維護警譽。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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