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收到違規超速罰單但他認為罰單有瑕疵主張免罰 但被監理單位打回票。(圖/民視新聞)
林先生超速違規被拍照,參加道安講習翻了法條,發現設置的警告標誌要在120公分以上到210公分之間,但實際測量只有104公分,本來以為申訴有望,可以免罰,但被打了回票。還翻出2012年台南的案例,同樣也是警告標誌高度不足,車主申訴後被法院判定罰單撤銷,質疑別人可以,他就不行。
警方認為交通警告標誌的設置高度是原則性的規定 執法機關還是能依照當地車流路況有裁量權限。(圖/民視新聞)
警方解釋,交通標誌設置高度是原則性的規定,執法單位可以依照實際路況及車流有因地制宜的裁量權限,加上車主真的違規超速。車主認為罰單有瑕疵,因此主張免罰,但監理單位認為開罰有理,超速違規罰單不撤,還是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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