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該起事故,高鐵今天說,經查,本案純屬駕駛個人未遵守相關規定之嚴重疏失,事件發生後即暫停該駕駛勤務,後續將實施特別訓練,並於於訓練通過後,安排督導隨車督察,確認該員狀況已改善(約2個月)。亦將安排於航醫中心進行心理測驗及適性檢查(約1個月),均通過後始得恢復執勤資格。
高鐵表示,為避免類案再發生,台灣高鐵以2層面進行精進:重申運轉程序與安全紀律,將本案作為案例公告全體駕駛,要求駕駛值勤時應落實確認並復誦完整勤務內容再行處置,若有疑問也應立即與行控中心(OCC)確認。同時強化異常狀況應變措施,透過行控中心、列車長應變作為,防止此類人為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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