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認為,被告蘇O端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涉犯刑法詐欺及違反銀行法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其有逃亡之虞,惟審酌其主動配合自加拿大返國歸案、涉案情節及全案證據調查情形等因素,認尚無羈押之必要,准予具保新臺幣200萬元,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及實施電子腳環之科技設備監控;也就是貴婦奈奈只要交出200萬元,就可以返家休息了。
晚間11點左右,貴婦奈奈湊足兩百萬元離開北檢;腳上的電子腳鐐也曝光了。
貴婦奈奈的電子腳鐐。(圖/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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