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藍營的指控,台中地檢署稍早發布新聞稿回應,本案於搜索處所執行搜索、扣押之檢調單位人員,悉依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內容謹慎執行,僅就涉及案情相關之必要證據予以扣押,扣押物品並由受搜索扣押人逐一核對無誤才簽名確認,當場無人提出異議,始製作搜索扣押物品目錄表,完成合法扣押程序。
經檢視本案搜索處所之搜索扣押物品目錄表,均查無所稱:「罷免連署書」、「小額贊助者名冊」、「小組長造勢動員名單」、「歷年選戰資料」等物,容有誤認。另扣案之電磁記錄為避免於採證鑑識過程中遭受污染,刻正由調查單位循標準作業流程進行數位鑑識中,若鑑識結果查有所稱資料,受搜索扣押人仍得具狀請求發還並由檢察官依法處理。
台中地檢署重申,辦案始終秉持客觀中立之態度,對被告有利、不利均一併注意,嚴守法律程序,維護人民合法權益。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快新聞/藍台中市黨部遭搜已被帶走8人 盧秀燕低調回應: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