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社會局表示,目前收到警方提供2名疑似行為人,將持續追蹤司法結果後,再評估是否涉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若違反兒少法第49條,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緩。
許淑華於本月15日在臉書粉絲專頁發文,稱她收到家長投訴,在北市民生社區一帶,疑有中國抖音直播主義一直拍小學生,且畫面除出現在台灣現場直播等字樣,畫面還介紹學校周邊環境,現場家長、志工雖已上前勸阻,行為人卻屢勸不聽,要待家長志工以報警威嚇,才關掉直播。
轄區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約於當天上午8時許獲報, 隨即派員到場,但拍攝者已先行離開。
據指出,警方經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循線追查,查出涉案者為居住在學校附近的劉姓中配(52歲),通知她16日到案說明,她到案時稱,只是透過直播分享在台生活的日常,以及當地風土民情。
另外,除了許淑華提告,北市松山區三民路、健康路口一案,遭拍攝的學童家屬也至派出所提告,警方依規定受理後,通知涉案的戴女到案說明,分別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及函報北市府裁處。
警方透露,中配直播主在台北捷運南京三民站也有直播拍攝情形,不過經警方追查,發現當事人是拍攝垃圾車及街景,尚無違反相關法律,故未有通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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