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指出,前年12月13日清晨許男在台南歸仁區住處內,持一把尖刀狂刺79歲老母, 事後許男先傳Line訊息給妹妹「媽媽不會痛了」,再打電話給妹妹「我殺了媽媽,趕快回來收屍」。妹妹立即通知大姊趕回家,發現母親倒臥血泊,連忙報警;但許母到院前已失去生命跡象,最終宣告不治。
警方獲報5小時後,在附近公墓找到意圖輕生的許男,發現他頸部與手腕有多處刀傷,隨即將他送醫急救,並由警方戒護偵辦。許男向警方供稱,當天清晨他喚母親起床時,母親多次跌倒,誤以為是故意行為,加上長期照顧母親所累積的壓力與情緒瞬間爆發,才會情緒失控而痛下殺手。
國民法庭日前開庭審理,許男律師辯稱,許男是母親的主要照顧者,案發後未曾否認指控,於警方詢問及檢方偵訊過程中均坦承犯行,對於起訴內容與適用法條皆無異議,態度配合,展現悔意。律師並引用《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規定,請求法院酌予減刑。法院已啟動量刑鑑定程序,並與家屬召開修復式司法會議,全案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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