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方於凌晨1時50分左右,接獲多起報案,指有機車在高速公路上蛇行穿梭,到場發現,石男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在車道間瘋狂切換路線,嚇得後方大小車被迫急踩煞車,全部減速閃避,場面相當驚險。
警方到場後,石男已將機車停在外側車道,經詢問下發現,石男疑似因不熟悉路況,為返家而誤闖國道,便迅速將其帶離高速公路,所幸整起事件未釀成事故;因石男行為嚴重危害他人安全,除依法開罰外也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將其移送法辦。
對此,國道警方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機車誤闖國道可罰3,000至6,000元;另依第43條規定,高速公路危險駕駛最重可罰3萬6,000元並吊扣牌照6個月;若用路人應注意匝道入口的禁行機車標誌,若不慎誤闖國道,應立即停靠路肩並撥打1968求助,切勿繼續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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