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表示,依據《性騷擾防治法》(性騷法)第27條規定,對他人為權勢性騷擾,經調查成立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對他人為權勢性騷擾以外之性騷擾,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對此,有關媒體報導性騷擾行為人接受輔導教育後,經考試通過即可免罰鍰一事,針對性騷擾裁罰不實謠言,衛福部則嚴正澄清,重申無抵罰政策。至2025年4月16日性暴力防治實務論壇與會者,雖針對該議題有所討論並交流意見,但當日各界並未達成共識與具體建議。
最後,衛福部重申,為強化性騷擾防治,衛福部透過充實經費及人力、聯繫會議,輔導、強化各地方政府落實性騷法各項業務執行,包括行政裁罰,以建立友善、有效及可信賴之性騷擾防治制度,俾保障被害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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