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男辯稱犬隻「只是熱情」無攻擊意圖,遭法官駁回。(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根據判決指出,案發當天下午,徐男抵達寵物店門口時準備下車,卻未妥善控制重達20公斤、體型壯碩的愛犬,導致狗狗瞬間衝出車門,撲向經過店門口的許男,造成他右手手背遭咬傷。儘管徐男辯稱犬隻「只是熱情」無攻擊意圖,但法官認為,該犬先前洗澡時也曾躁動、撲向店員互動,飼主並未加以約束,難辭其咎,因此維持原判。
被咬的許男提起了民事求償,最後法院判准1萬9700元賠償金。(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除了刑責,許男也提起民事求償6萬元,包含醫療費與精神撫慰金,法院最後判准1萬9700元賠償,該判決同樣已確定。這起事件也再度提醒社會大眾,飼養犬隻的飼主應負起管理責任,尤其是體型強壯、具攻擊力的犬種,更應加強約束,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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