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警察提到,賴男下午駕駛小客車行經國道2號東向0.8公里大園路段,發現車輛有異狀,趕緊停靠路肩,車輛隨後就起火燃燒,警消獲報後立即趕到現場,所幸賴男及時發現將車輛停下,與車上1名乘客立即下車逃生,未受到傷害也未波及其他車輛。有關詳細起火原因,尚待火調科進一步調查釐清。
圖:讀者提供
警方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上路前應確實檢查車輛,避免因車輛機件損壞,造成行車危險,發現車輛有異狀,應啟亮方向燈並注意後方來車,漸進式滑離車道停在路肩待援,若車輛無法滑離車道時,應顯示危險警示燈,並於後方100公尺以上擺放故障標誌,人員盡速下車面向來車,退到護欄外或安全處所待援,並利用1968 APP警政報案功能向國道警方報案求援。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國2大園段火燒車 他提滅火器狂奔畫面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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