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韋廷點出起訴書中的重點,在2月5日晚上六點,黃呂錦茹找了七個人來開緊急會議,因擔心罷免吳沛憶案遭鍾小平搶先申請,拍板定案「由北市黨部志工,在兩日內於黨部抄名冊」,七人中,滿志剛、劉思吟、林叡等三人因認罪獲緩起訴,而當時賴苡任也在現場,怎麼可能都不知道,後來黃呂錦茹找了陳奎勳去執行此事,而陳奎勳是起訴的五個被告裡面,唯一一個認罪的,所以現在就是認罪求輕判而已,幾乎沒有什麼空間好說,因為這些認罪的,已經全部都把犯罪事實都講完了,是互相可以當作證據的。
起訴書內容寫得一清二楚,由賴苡任指導志工抄寫名冊,而黃呂錦茹則全程監督,連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今日也表示,罷免案都是賴苡任主導,因此李孝亮沒辦法插手,加上沒有太多往來,所以也只能抽菸、休息了。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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