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沂今早受訪時表示,這樣的案件簡直可說是浪費訴訟資源,理應將資源讓給更需要的人,基於這個理由,自己其實是願意和解的,但李怡貞不願意。陳沂續指,李怡貞之前還在庭上聲淚俱下,一下控訴自己諸多霸凌、還將她跟詐騙集團掛鉤在一起,還一直強調承受各種委屈等等,因此堅持提告不願和解。但陳沂推斷,今天出庭應該仍主要是討論雙方有無和解意願。
藝人陳沂今(18)日至北院開庭。(圖/民視新聞)據陳沂先前的說法,雖然確實曾轉載李怡貞的圖文,但後者使用的文本為「Meta虛擬替身」,所有權應由臉書掌握,李怡貞僅有使用權。但李則堅稱,文本就是由自己創作,陳沂未經同意私自轉載、還「加料」嘲諷、甚至順勢為她的產品「帶貨」推銷,事後還不認錯,簡直惡行重大。據悉,當時陳沂應是為了嘲諷李女將「然後」打錯字,故轉載此圖卡,並以嘲諷的方式推銷自己的葉黃素產品。
先前台北地院已為此案開庭,據媒體報導,法官當時甚至還試圖勸和兩人,直言說:「法院最近這麼多重大的案子,檢察官、法官也常被譙」,因此若她們能和解,既可節省司法資源,還可為社會作示範。但雙方依舊誰也不讓誰,因此持續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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