鏟屎官注意!據《讀賣新聞》報導,2021年2月,大阪市一處寵物公園,發生一起一名40多歲的男子,被其他人飼養的黃金獵犬從後方撞倒、受傷,留下永久後遺症的案件;這名住在兵庫縣的傷者,向狗狗飼主求償約3,500萬日圓(約712.8萬元新台幣)的案件;一審神戶地院原本判決飼主免賠,但二審大阪高院昨(18)日大逆轉,判決飼主須賠償傷者1,600萬日圓(約325.8萬新台幣),引發關注。
本案一審在神戶地方法院尼崎支部開庭,今(2025)年1月份判決出爐,法官認為飼主已經盡到監督寵物的義務,無法預見突發狀況發生,判決飼主勝訴免賠;不服的傷者因此提起上訴。
大阪高院推翻地院見解;二審裁判長嶋末和秀認為,飼主本來就應該預見狗狗玩得太瘋,可能會撞傷人的狀況,尤其當時金毛已經處於興奮狀態,飼主卻沒有繫上牽繩、也沒發出口頭指示阻止,因此不能認為這名飼主已經盡了「注意義務」,必須負起責任。
鑑於傷者在被重達28公斤的金毛衝撞後跌倒,造成左腳受傷、左肩也留下活動範圍永久受限的後遺症,二審法院判決飼主須賠償傷者1,600萬日圓;後續案件是否上訴到最高法院?寵物與飼主在公園裡的義務是否因此發生改變?預期將會再次掀起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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