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型號展示機擺整排,提供消費者依照需求進行挑選,但卻有民眾控訴,花錢買新機,拿到的卻是展示福利機!聲源:當事人李小姐(變音):「我拿去外面的店家,我是要灌軟體到筆電裡面,店家跟我說妳這台筆電好像怪怪的,妳是有用了一段時間嗎?我說沒有,我才剛買回來耶。」宜蘭有消費者表示,自己趁購物節到羅東公正路上這間連鎖3C用品店,買筆記型電腦,回去卻發現,這台筆電,竟已使用200多小時,開機337次,花了3.6萬多元,卻買到展示福利機,驚覺被當冤大頭。聲源:當事人李小姐(變音):「在地30年的店家,然後又那麼多連鎖店,我以為這是應該可以讓消費者非常安心的,結果你怎麼會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
原價買新筆電卻拿到使用200多小時的展示機,讓消費者氣炸(圖/翻攝自threads@king950407)消費者事後回門市要說法,店家也坦承疏失,詢問要退款還是換新機,但失去的信任已經回不去了,消費者不接受賠償。店家不願受訪,不過事後到貼文下方留言,表示備貨時發現沒庫存了,只剩展示機,為了避免延遲交貨,店員才自行決定賣展示品,強調會檢討,不過說法又挨批,根本沒誠意!

店家事後留言挨批沒誠意(圖/翻攝自threads@king950407)
其他業者說,可以透過歷史用程,了解電腦的使用狀況,而且依照展示機的使用程度,都會有不同折扣,通常會打7到8折,與同型號新機價差至少有7200元!其他業者:「如果是直接看的話,是看不出來的,必須要透過電腦的指令之後,才能看的出來裡面的操作的時間,或者是說開關機的次數。」律師也提醒,業者此舉,可能已經觸法!聲源:非當事律師王清白:「可能會造成所謂的刑事詐欺的部分;這部分有所謂的瑕疵擔保,可以要求減少價金,以及那個侵略行為的損害賠償。」聲源:宜蘭縣消保官王雅琳:「(業者這邊會有相關的一個罰則嗎?)這個倒是不至於。」以為花錢就能買到新筆電,最後卻是展示福利機,讓消費者買出一肚子氣,也讓店家聲譽,一落千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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