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表示,依《公職人員選罷法》第83條規定,選舉委員會收到立法委員罷免案連署人名冊後,應於40日內查對連署人名冊;補提查對期限,亦同。因此新北11選區羅明才立委罷免案補提連署人名冊查對期限為今年8月4日前。
中選會指出,本次補提連署人名冊數量經新北市選委會該會初點為2040份,該會將依法進行相關查對工作,並於法定期限內將查對結果函報中選會審定;如有提早完成查對工作,也會提早函報查對結果至中選會。
至於罷免案投票日期的決定,中選會說明,依法定程序,須經過中選會委員會依法審定,下次中選會委員會開會日期為7月18日;無論是新北市選委會與中選會均會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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