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圖:翻攝畫面
據《鏡週刊》報導,郭麗華因被控以每張300元價碼協助收購總統參選連署書,遭桃檢依《正副總統選罷法》起訴。她在法院陳述,唯一一次偵訊時,檢察官陳嘉義未依法告知應有權利,如可保持沉默、選任辯護人等,甚至可能申請法律扶助。此外,她3度向法院申請調閱偵訊光碟,等待7個月後取得的竟是無聲檔案,質疑有人刻意刪除音訊,涉嫌湮滅刑事證據。
據悉,本案涉及郭麗華助理與樁腳共6人,其中除郭全數認罪。檢方建請從重量刑郭麗華,理由為其「否認犯行、飾詞狡辯」。她則反駁稱,遭聲押過程及訊問皆不公,且其所持光碟與其他被告不同,合理懷疑遭特殊對待。
桃園地檢署強調,法院已完成言詞辯論,並將宣判。該署已將完整偵訊錄影光碟交付法院,錄音版本則僅有雜訊聲,將進一步檢送備份說明。地檢署也表示,筆錄中已記載檢察官告知權利與辯護人在場,並未影響被告權益,未來將加強設備檢查,避免類似問題重演。
陳嘉義近期接連被質疑辦案爭議,《鏡週刊》直指多起關鍵證據風波恐使案情逆轉,引發外界質疑背後是否另有動機,有待檢調釐清。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涉郭台銘連署案!郭麗華疑錄音被消音 桃檢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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