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說明,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南投縣第1選舉區,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8萬6220人,法定連署人數應達1萬8622人以上;而該罷免案提出的連署人數,達到2萬4557人,經查對後,符合規定人數2萬193人、不符合規定人數4364人。
至於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南投縣第2選舉區,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9萬8325人,法定連署人數應達1萬9833人以上;而該罷免案提出的連署人數,達到2萬5717人,經查對後,符合規定人數2萬1735人、不符合規定人數3982人。
因此中選會總結道,上開罷免案皆已達法定連署人人數,依法應宣告罷免案成立。此外,根據連署人名冊查對結果,南投縣第1選舉區馬文君罷免案、南投縣第2選舉區游顥罷免案,連署前死亡人數分別為1人及56人,涉有偽造嫌疑;中選會將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職務告發之規定,移送最高檢察署。
中選會續指,除決定該罷免案投票日期,以及投票起、止時間,也決定通過該罷免案工作進行程序表,重要工作日程如下:
一、114年7月2日,罷免案成立之宣告
二、114年7月15日前,被罷免人提出答辯書
三、114年7月18日前,發布罷免公告
四、114年8月3日,投票人名冊編造完成
五、114年8月13日至8月22日,辦理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
六、114年8月19日前,公告罷免投票人人數
七、114年8月23日,投票、開票
八、114年8月29日前,審定罷免投票結果
九、114年8月29日,公告罷免投票結果
中選會表示,該會及所屬各地縣(市)選委會乃選務一體、並依法辦理選務;由於罷免案選務籌辦期間有限,相關選務工作,包括設立鄉(鎮、市)選務作業中心、調兼辦理選務人員、編造投票人名冊、洽借投開票地點、招募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分送罷免公告及投票通知單等,均賴南投縣政府、與有關機關依法協助配合辦理。該會也已請南投縣選舉委員會,協調南投縣政府等有關機關,配合辦理相關選務工作,俾利相關選務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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