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檢處指出,營造工地應預先拆除施工架上的帆布或廣告物,以降低風壓風險,施工構件需確認穩固連結,塔式起重機應釋放旋轉煞車馬達,避免吊臂因風力過大斷裂;此外,鄰水作業須設置工作圍欄並備妥救生衣、救生索及救生筏,而露天開挖工程則應強化擋土支撐與排水設施。
勞檢處強調,颱風期間戶外作業應盡量避免或停止,若確有必要出勤,須依現場風雨情況,做好緊急應變與安全防護;依《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若新北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應停止受理訂單服務,即使日後颱風減弱或轉向,須依危害防止計畫重新評估風險,否則將面臨3萬至10萬元罰鍰。
勞檢處提醒,颱風期間如經地方首長宣布停止上班,勞工未出勤不得視為曠工、遲到,也不得扣發全勤獎金或進行解僱等不利的處分;針對勞工因颱風無法出勤,雇主雖可依法不發薪,但勞工無法出勤並非自身可控,呼籲雇主仍應給薪,以展現對勞工的體恤與尊重。
若因業務性質確需勞工的出勤,勞檢處建議,應在給予當日的工資外,加給適當的薪資,並提供交通工具或津貼,確保勞工通勤與作業的安全,讓勞工能順利及平安的出勤,共同降低颱風期間的勞動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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