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檢方調查,范女與及其同鄉越南籍失聯移工阮姓男友在台中承攬地區承攬營建工地工程,長期非法仲介失聯移工至多處工地工作,今年2月初,旗下2名印尼籍失聯移工阿木及阿生,因認工作條件不佳而離開前往宜蘭另覓雇主。

范女於是夥同阮姓男友、另名阮姓越南籍友人、越南籍阮姓失聯移工、旗下之印尼籍失聯移工伊凡等人,一同前往宜蘭蘇澳阿木及阿生之新雇主處,強行將人帶走,並陸續帶往台中潭子、高雄杉林山區等處以強制手段限制其自由。
范女等人並以不實理由創造高額債務,且扣留被害人護照,恐嚇如不還錢就要對其不利,且要將被害人送給警察,他們利用失聯移工法律上之不利地位,使該2 名被害人陷於債務拘束及可能遭遣返且無法求助之處境,而答應無償為范女工作抵債。
檢察長張春暉極為重視,指示主任檢察官施家榮、檢察官陳俊宏指揮內政部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高雄市專勤隊、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組成專案小組,經專案小組循線查獲,並陸續拘提范女、阮姓男友到案,並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日前偵查終結,提起公訴。另集團內 2 名失聯移工共犯,行蹤不明,依法發布通緝。
照片來源:橋頭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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