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童子賢指控花蓮縣府收取善款而未道歉一事,徐榛蔚、傅崐萁分別在下午2時36分和下午3時1分抵達花蓮地檢署按鈴申告童子賢,兩人分別提告對方《刑法》第310條加重誹謗罪,以及違反《選罷法》104條。
徐榛蔚認為,童子賢未經查證便公開地不實指控,且言論已經在網路大規模擴散,已經嚴重影響花蓮縣政府、公務團隊的名譽與公信力,故在地檢署提起公訴;而童子賢身為和碩集團董事長、民進黨智庫副董事長在社經地位非常崇高,其言論非常有影響力,其一言一行必須審慎,而不是在言談間抹黑、造謠、混淆視聽。
同時,徐榛蔚說,尤其在726大罷免前夕不實指控,童子賢也未提出人事時地物等具體事證,認定其語焉不祥並合理懷疑對方有政治操作意圖。而對方在影片一再提及縣府,但政府機關名譽受《刑法》保護對象,而童子賢則抹滅過去縣府團隊工作人員、救災同仁的努力與苦心,也不容許未經查證便污衊縣府。
傅崐萁則說,當初就是童子賢呼應時任總統陳水扁停止興建蘇花公路,而現在又擁抱賴清德成為「賴友友」,更是民進黨核心智庫的副董事長,而在選舉罷免前幾天,童子賢就在賴清德最主要的目標花蓮縣無的放矢的指控,他更稱童子賢在雲淡風輕中踐踏花蓮人。
傅崐萁還說,現在童子賢舉不出事證,證明在造謠,「熟可忍,熟不可忍」,而且這已經違反《選罷法》104條便是意圖影響選舉結果,因此不只要提告這條外,更要呼籲,所有提告後還引述、轉載童子賢不實指控,都會一併提告並追告。
花蓮縣長徐榛蔚按鈴申告。(圖/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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